國內

比總檢署要求更高 《當今》重罰50萬

(布城19日訊)聯邦法院今日宣判《當今大馬》蔑視法庭罪名成立,罰款50萬令吉。

上訴庭主席拿督羅哈娜諭令,《當今大馬》必須在下週一算起的3天內,付清5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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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的判罰,比總檢察署要求的20萬罰款更加高。

羅哈娜說,法院是基於此案的嚴重性而決定重罰。

此前,《當今大馬》首席執行員詹德拉代表《當今大馬》也在庭上,針對讀者留言造成藐視法庭一事作出道歉。

代表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的高級聯邦律師蘇珊娜在聯邦法院休庭討論罰款前,要求聯邦法院重判《當今大馬》罰款2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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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當今大馬》未能監管網站的讀者留言,應該受到重罰。

不過,《當今大馬》律師馬力則向法官求情,只判處罰款2萬至3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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