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每週日開放 收注最高500 棕油園賭鬥雞

(新山3日訊)園主在偏僻的棕油園內“經營”鬥雞場,每週日開放並收注額最高達500令吉,依斯干達公主城警方接獲情報後暗中監視一星期,並於前天(1日)下午5時前往位於江加埔來的棕油園掃蕩鬥雞場,扣捕25名包括“莊主”和賭客的男女嫌犯,起獲13只鬥雞、7307令吉和賭博工具。

據瞭解,這個鬥雞場距離大路約1公里車程,園主在油棕園一片空地搭起帳篷讓雞籠裡的一隻隻鬥雞納涼,另一處則是令投注者情緒亢奮的鬥雞場。而有些鬥雞身價不菲,若是有冠軍相的“鬥士”,一隻可達2000令吉至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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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主任祖凱裡今天在記者會指出,掃蕩行動是由隸屬該警區的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展開,落網的25名嫌犯年齡介於23歲至62歲,23人為男性,2人為女性,當中一人是40餘歲的大馬籍園主,另一名女嫌犯則是其合夥人。

逮25男女起13隻鬥雞

他表示,所有嫌犯的尿液檢驗呈陰性,他們將被延扣至11月14日助查。

警方目前援引1953年公開場所賭博法令第7(2)條文、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以及1953年動物法令第44(1)(b)條文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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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3年公開場所賭博法令第7(2)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者兩者兼施。

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1953年動物法令第44(1)(b)條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額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

祖凱裡說,警方之前掃蕩過另一處的鬥雞場,此類非法活動暫停一段時日,沒想到最近再度運作。警方初步調查,該鬥雞場經營了約1個月,最高投注額500令吉。

除了起獲13只鬥雞和現款,警方也充公3個帳篷、5張塑膠椅子、1張四方桌子、5個燈罩、1個發電機、1個煤氣桶、1張草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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