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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早上逝世 存款下午領光 女子被姐妹怒告判監3月

台灣南投一名林姓女子,母親早上剛過世,下午就跑去農會,用母親的存折、印鑒章將存款全部領光,家人得知後怒不可遏,將她提告上庭。南投法院認為,林女偽造私文書罪成,判3月監禁或以罰款代替。
判決書指出,林女母親在2020年早上8時許逝世,林女當天下午1時就拿著母親的存折、印鑒章,領光帳戶內新台幣26萬元(約3.8萬令吉)的存款,被姐妹發現後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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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辯稱,這筆錢是母親生前告訴她做為喪葬費用,因為其他姐妹都有欠母親錢,“母親說要補償我,因為她住院都是我照顧的。”
不過,居家服務員卻表示,林母住院前和住院時是她和另一名同事照顧,期間很少看到林女,林母也沒有說過4個女兒的事情,更沒說錢要留給誰、比較喜歡哪個女兒。
農會人員指出,林女領款時並沒有說母親已經過世,更沒說過領一點點錢沒有關系,況且若存戶已經過世,依據領取程序,一定要以繼承程序來處理。
法官認為,林女領錢時並未告知農會林母已經過世,也沒有問農會是否可以提領,況且現今社會資訊上網查詢容易;此外,林女辯稱曾詢問過出納員,顯然提領時已知可能違反法律,卻未查證仍以母親名義提領,因而認為林女說詞不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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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林女最後仍將26萬元存回農會,法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監3個月,或以罰款代替,可上訴。
文/圖: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