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投訴兒身上頻見傷痕‧幼兒園疑虐待6歲童

(雪蘭莪.沙登22日訊)一名母親申訴,她6歲的兒子疑被幼兒園教師虐待,導致其雙手臂及臉頰在近幾個月來不斷出現被抓傷的痕跡,傷口滲出血絲及瘀傷,令人看了心疼。

週一,男童母親魏新群(36歲,牙科護士)在行動黨史里肯邦安州議員歐陽捍華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她在事發後向院方瞭解來龍去脈,但院長始終沒有給予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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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過有一次兒子在幼兒園時不小心摔斷門牙,後來我問老師是如何造成的,老師卻聲稱毫不知情。”

她稱,這所位於沙登的幼兒園,平均每月收費500到900令吉不等,但學童的安全卻無保障。

她指出,兒子蕭宏宇就讀幼兒園兩年,之前不曾發生類似事件,直到今年初換了級任老師,兒子的手臂就出現傷痕。

她提到,在3月和4月份,她發現孩子臉頰上有明顯的巴掌印,但當時她誤以為是孩子頑皮所致,因此不以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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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5月份我接宏宇放學時,驚見他的雙手佈滿清晰可見的傷痕,於是趕緊詢問級任老師,而她才告訴我說是宏宇和同學玩耍時不小心弄傷。”

她說,兩週後兒子的手臂又出現傷痕,她一氣之下馬上質問老師,當時老師哭著說會展開調查,可是迄今沒有下文。

若銷案願賠2年學費

她透露,她7月份時再次發現兒子的手臂又有不明傷痕,於是轉向院長投訴,然而對方卻沒說甚麼,只表示願意賠償兩個月學費,企圖息事寧人。

“當時我沒有給院長回應,而她隔幾天後致電給我,說願意賠償半年的學費。”

她稱,由於其姐姐認為此事不能就此了結,因此於7月21日陪同她到沙登警局報案,雙方在兩天后約在警局見面會談。

她說,當時院長說可以賠償兩年,共7710令吉的學費給她,要求撤銷報案和不可把事情傳開作為條件。

“當時我願意接受這筆賠償,還和院長握手言和,但沒想到事隔一星期,她竟反口說不曾答應賠償兩年學費。”

交刑事組調查

歐陽捍華在記者會現場聯絡史里肯邦安警局局長蔡志文,要求對方針對此事展開調查,而對方則答應說,會把此事交由給刑事調查主任西山跟進。

他認為,虐待兒童已屬刑事案件,因此警方不應該拖延,必須馬上展開調查,並將肇禍者控上法庭,還家長一個交代。

斥院方推卸責任

魏新群認為,院方提出賠償的行為反覆無常,似乎間接承認虐待事件,但卻不揪出肇禍者,有推卸責任之嫌。

“小孩子不懂事,但作為父母的,三番四次看到孩子身上有疑似被虐待的痕跡,我只覺得好心痛。”她剛說完話就已淚流滿臉。

此外,她懷疑這名級任老師患有精神問題,因此這次投訴的目的除了要討回公道,也要求院方給一個滿意的交代。

其他家長不敢投訴

魏新群聲稱,她在兒子的事件後曾聽聞數名家長的孩子也發生類似事件,但家長都不敢站出來投訴幼兒園。

她說,幼兒園有提供托兒服務,所以夫妻倆為了工作,早上8時就送孩子到托兒所,直到5時30分才帶孩子回家。

“宏宇是個活潑開朗的小孩,和同學之間的關係也很好,經常一起玩耍。但自從事發後,他變得不愛上學,抵達校門口他也不願下車,在車內哭鬧。”

不相信孩子玩耍造成另外,其丈夫蕭志偉(38歲,汽車零件業者)告訴記者,他不相信孩子的傷痕是因和同學玩耍造成的。

“我無法接受這個解釋,而且我覺得院方處事敷衍,若是同學造成,為甚麼不給家長一個交代呢?”

院長否認指控

記者致電向該所幼兒園的陳院長求證,她否認蕭姓家長的指控,並指責男童阿姨在7月份見面時態度蠻橫霸道,令她在受到恐嚇下,只好妥協賠錢了事。

她說,6歲的蕭宏宇有學習障礙,只能就讀5歲的班級,但院方發覺他始終跟不上進度,而於6月份向家長提議替他轉校。

“宏宇的媽媽對於院方叫宏宇轉校的反應極大和不滿,並於7月份時連同數名外人到幼兒園和我會面。”

她也說,當時宏宇的阿姨不斷譴責院方無法教導孩子外,還一口咬定是老師造成孩子受傷,情緒激動。

“她們除了要求院方賠償學費外,還激動得拉著宏宇,叫他當場指出誰是虐待他的教師。”

她也針對此事前往警局報案,但為了平息事情,她被逼答應賠錢了事。

院方需賠1455元“我們在警局見面時,宏宇的母親要求院方賠償兩年的學費,但我說這必須先問伙伴,因此沒當場答應她。”

她聲稱,由於蕭宏宇的母親仍拖欠6月份的學費,所以經過計算後,院方只需賠償1455令吉,並已準備支票。

她指出,後來通過警方要求他們轉達賠償事宜給家長,惟至今都沒有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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