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在9歲男童被綁案供證 兒認出女被告嘴上有痣

(檳城31日訊)9歲華裔男童在屋前被綁架案,週四上午受害男童母親供證時說,兒子在脫綁後告訴她,被綁時見過女被告的面貌,女被告嘴巴上方有顆痣。

男童母親指出,兒子告訴她認得女被告,因為兒子被帶到一間房子後,女被告曾在兒子身邊準備膠紙及棉花要用來黏兒子眼睛,兒子當時就看到了女被告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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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掩蓋着眼睛

她說,兒子指女被告的特徵是嘴巴上方有顆痣,男被告則戴上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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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也告訴我,當他被捉上車時,女被告用手掩蓋著其眼睛,在被帶到一間房子後,才使用膠紙及棉花來黏其眼部。”

“兒子被綁時,女兒及兒子在屋前打羽球,因為我剛好外出,女兒在事發後馬上打電話來通知,說弟弟被綁架了,要我趕快回家。”

她指出,兒子被綁後,被告曾發簡訊給她,但她沒去計算總共有多少封簡訊。

“兒子也曾使用被告的電話打電話給我,而被告在交錢時,也曾致電給我。”

她指出,在兒子被綁後,她的心里很害怕及很亂,但也馬上去警局報案,而警方在報案後跟著她回家展開調查工作。

她說,在2009年12月21日約下午三、四點,準備好20萬令吉贖金,在交錢過程警方指會暗中保護及跟著我。

“兒子脫綁後,我見到他時,他是閉著眼睛的,因為被告曾交代他要閉上眼睛,而當時在兒子的太陽穴處,可看到一些被膠紙黏過的痕跡,兒子也一直說很痛。”

35歲的男被告賴凱磊及中國籍女被告高萍君,兩人被控於2009年12月19日下午5時30分,在威中大山腳一帶住宅綁架一名9歲華裔男子,以索取20萬令吉贖金,觸犯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將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及鞭笞。

此案由高庭司法專員阿敏菲道審理,週四在受害男童母親供證結束後,控方傳召受害男童供證。

當時法庭清堂,男童在證人室內通過視頻來供證,案件目前還在續審中。(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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