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吸毒兄 弟控誤殺 萬元保外候審

(大山腳18日訊)日前發生在威中峇東埔沙瑪牙牙的弟殺兄命案,弟弟林賢孝今早在大山腳推事庭被控誤殺,但他否認有罪。法庭允准他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每月需到鄰近警局報到一次。

被告林賢孝(47歲,技術人員)被控在今年5月14日早上7時30分,在峇東埔沙瑪牙牙6342號住家致死林保孝(59歲),觸犯刑事法典304(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高達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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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瑪麗亞副檢察司在庭上要求法庭勿讓被告保外,若要批准被告保外,她建議保釋金是2萬令吉。不過,被告代表律師雷爾在庭上陳情時,提出多個讓被告保外理由。

曾2次報案促警對付哥哥

雷爾說,今年4月及5月期間,被告曾2次報案,要求警方對付林保孝。

“被告在報案書上,指死者在案發前曾兩次帶鋤頭及巴冷刀到其住家,此舉威脅到被告與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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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被告妻子郭月美(譯音)昨日也前往警局報案,指事發當天,被告的哥哥(死者)曾到案發現場以摩多衝撞被告,被告閃避後其哥哥所駕駛的摩多失控翻覆。之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哥哥倒臥在地,而被告馬上要求她召警協助。

過後,2名警員前往現場,發現被告的哥哥仍有氣息並立即召來救護車。

雷爾說,雖然報案書需在審訊期間作為證据,但他希望法庭將此考量在內,因這足以證明被告無潛逃風險。

他指出,控方是以誤殺罪提控被告,這說明被告無意致死自己的兄長。

“保釋金並非用來懲罰被告,而是防止他潛逃,因此我建議推事將保釋金調低至7000至8000令吉,即被告家人可負擔的範圍內,也可規定被告每月向最近的警局報到。”

推事嘉瑪麗亞宣佈允許被告保外後,被告表明會每月到鄰近的詩布朗再也警局報到。被告妻子和親人有到法庭關心案情。由於大批媒體在場,被告下車前以毛巾遮蔽頭部,但因遮住了其視線,因此他在下車後步入法庭扣留室時,顯得有點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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