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殺人死囚改監30年 需鞭刑12次

(布城24日訊)9年前殺害一名男子的死囚,今日獲得聯邦法院改判為30年監禁,逃過絞刑。

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為首東姑麥潤為首,以及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幹達及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納組成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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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聯邦法院也宣判被告拉美斯需要進行12次鞭刑。

拉美斯的30年服刑期從他被逮捕日,即2016年6月12日開始計算。

主控官拿汀阿斯瑪慕沙副檢察司表示,基於案件的情況考量,控方同意把被告的刑法從死刑改為監禁。

48歲的拉美斯於2018年10月29日,在新山高庭被判殺害一名男子莫哈末哈里斯沙拉瓦南(36歲)的罪名成立,案發時間介於2015年3月9日下午4時至隔日早上10時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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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斯承認與另外4人犯下這起罪行,案發地點在柔佛州士乃的泗隆南區馬來甘榜油棕園。

2022年11月9日,上訴庭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及死刑判決。

根據案情,死者與姐夫準備到油棕園拿毒品,而死者姐夫看到拉美斯與死者出現爭執,隨後拉美斯拿著一把大砍刀,劈向死者的肚子和手。

另一名控方證人也是一名在現場的吸毒者表示,看到拉美斯用繩子勒死死者,然後用帆布和氣墊包裹他的身體和個人物品,然後將其放入手推車中。拉美斯隨後指示另外4個人把手推車推離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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