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6日讯)谋杀控状被修改为误杀,巫裔被告逃过死刑,并预料在近日便可以获释。
此案被告为莫哈末尼占(40岁),他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晚上9时半,在太平监狱第A10牢室中,致死一名华裔男子蔡庭辉(译音,47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之前拥有涉毒及打劫前科并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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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此案的太平高庭法官诺鲁努妮在作出判决时说,死者当时是与其他23人一齐被关在牢室内,而当时死者因为泻肚子,造成牢室内到处是粪便,结果他遭到多人殴打。
她说,死者过后在上厕所时也因为摔倒而受伤,而当他被送往医院时,曾向狱卒及医生投诉被多人殴打,但无法辨认行凶者是谁。
她指出,被告在供证时表示当时有数人参与围 殴死者,当时被告只是想教训死者而已。
“过后,当监狱官员询问谁有涉及殴打死者时,被告也举手承认,他于是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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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鲁努妮表示,被告的行为并非是在自卫,并导致了死者死亡,但从此事件中显示,被告没有致死死者的动机,因此建议将此案由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修改为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
在此条文下被控,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及罚款。
上述控状过后在副检察司齐美玲,及被告辩护律师拉日星的同意下进行修改。
法官过后宣判被告入狱7年,并表示由于被告已被扣押了6年,加上在狱中的表现良好,因此预料在近日内便可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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