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人法案呈國會 67團體前來打氣

(吉隆坡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在週一(10日)的國會上提呈2007年殘障人士法案時,國內67個殘障團體和非政府組織集體在國會大廈打氣,以示支持。

參與的殘障團體代表包括聾啞協會、大馬盲人協會、唐氏症候群協會及殘障人士等,他們在大馬福利局官員的帶領下,會見婦女社會部長拿督斯里莎麗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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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福利局殘障人士發展組總監諾萊妮指出,該組是負責今次前來國會打氣的協調單位,早在幾個月前就邀請全國所有殘障團體派代表出席,畢竟殘障社群期盼政府立法保護殘障一群已經足足等了7年。

“一旦這項新的殘障人法案通過,即表示殘障社群今後有更大參與社區的權益,而且也更受社會人士的尊重。”

她說,殘障人需要的不只是形體上的保護,他們更需要公平對待,避免受人歧視。“殘障人士一樣有能力,只要社會給予他們平等的發展機會。”

恐新法令如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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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美門殘障關懷基金會總幹事謝秀貞則認為,由於新的殘障人法案沒有清楚列明歧視殘障人士者是否將受到懲罰,令殘障社群感到擔憂。

“其實現有不少法令存在,往往因為沒有真正去執行而如同虛設。我們擔心新的法令沒有賦予當局太多的權力而同樣變成無牙老虎。”

謝秀貞指出,該組織歡迎政府提呈這條法案,至少它日後將規定殘障團體需要註冊和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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