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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女催母歸還5萬賠償金 “不然我天天只能吃泡面”

(曼谷2日綜合電)“媽媽,請把我的意外賠償金還給我,不然我每天都得靠吃泡面過活了。”

泰國媒體thethaiger報導,一名16歲殘疾少女通過當地電視頻道第三頻道表示,她騎摩托車在一場車禍中失去了右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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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審訊,法庭命令肇事司機支付50萬泰銖(約6萬5775令吉)的賠償金,而這筆錢也已交給少女的母親。

報導指出,少女的父母後來離婚了,她只好和她的姨媽住在一起。

但據這名少女稱,她的母親只給了她10萬泰銖(1萬3155令吉),並保留了其余的40萬泰銖(約5萬2620令吉)賠償金。

她說,她需要這筆錢來支付學費、日常開支和未來的開支。然而,這名少女說,她的母親讓她等到20歲才把錢還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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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為了省錢,她甚至每天只能吃泡面。

她再次表示,她必須借助媒體力量,因為之前好幾次她的要求都被母親忽視,並經常以爭吵告終。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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