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曾與大哥通電話‧哭求快付錢救命

(柔佛‧新山)遭匪徒殘忍殺害的印裔青年拉米斯,在被匪徒囚禁期間,曾獲匪徒允准與大哥通電話。

死者在電話內流露痛苦的語氣,似是受到一頓毒打,並求大哥趕快付錢拯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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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大哥拉胡(36歲)以無奈傷痛的語氣說:“那是我最後一次與弟弟談話,我能感受到弟弟說話時的痛苦,我相信匪徒曾毆打他。他哭著求我幫忙,要交錢救他,我和家人也盡力籌錢,結果他仍被謀害。”

拉胡表示,匪徒是用弟弟的手機與他聯繫,當時他與弟弟對話的時間僅有數秒,迄今他仍無法忘記弟弟臨死前哀求的說話語氣。

死者藏械限制居留

他說,弟弟是於今年1月間在檳城乘坐朋友的轎車外出時,遭警方截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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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過後從弟弟朋友身上搜獲鎗械,將弟弟和2名朋友扣留在新邦令金扣留營。過後弟弟則被警方限制在吉打州居留,每週須到警局簽到一次。”

拉胡說,弟弟上週五(4月3日)回新山柔佛再也住家拿些衣物,次日的週六(4日)晚上還曾外出見朋友至深夜才回家,父親為此很生氣地與弟弟發生爭執,家人也提醒弟弟一定要回吉打簽到。

與2友乘車離開被綁

他表示,弟弟於週日晚上9點多乘坐朋友的轎車準備返回吉打,父母親都看著弟弟上車。當時車內有2人,唯父母不認識對方。

他說,家人於隔天即週一(4月6日)下午接獲匪徒來電要求1萬5000令吉贖金。

拉胡說,匪徒用弟弟的手機聯絡他,對方曾聲稱是警察,但他認為對方可能是假冒警察身份勒索錢財。

他表示,雙方在“討價還價”下,匪徒最後答應接受1萬令吉贖金。家人於當天把一筆錢匯進弟弟的銀行戶頭後,便與匪徒失去聯繫。

他指出,由於擔心匪徒會對弟弟不利,並認為匪徒領取錢財後就會放人,所以家人沒有第一時間求助警方。

34歲死者拉米斯在8兄弟姐妹中排行第3,未婚。他被限制居留在吉打州時在魚檔任助手。

死者是於週二(4月7日)下午約12點半,遭公眾發現棄屍於新山舊馬西路一條靠近石廠的小徑。死者的雙手遭反綁,頭部有多處刀傷,頸項也有相當深的傷痕。匪徒也將死者的一根尾指砍斷,手法極之殘忍。

警近期公佈案情

柔佛州刑事調查組副主任尤索夫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調查拉米斯遇害案件。

他表示,警方將在近期舉行記者會公佈案情,因此現階段不便透露太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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