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9日讯)15名男女深夜到武吉免登地区快闪燃放照明弹引发关注,警方经调查后随即展开行动,分别在雪州沙亚南、加影和龙溪地区逮捕了这群黑衣男女,调查发现他们居然真的是为了服装店即将在6月6日迎来6週年宣传搞事!
这15名年龄17至30岁的男女,是于昨午12时至晚上10时被捕。
金马警区主任沙扎里说,落网嫌犯中一名24岁男子,是雪州龙溪一间服装店的东主,另有5男1女是其员工,当中女嫌犯是拍摄“宣传片”的活动总务,负责协调工作。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披露,另外7名男子则是受聘参与拍摄的演员,警方已获准延扣他们3天至週四(21日)助查此案。

沙扎里指出,警方调查显示,主嫌位于龙溪的服装店即将在6月6日迎来6週年,这解释了为何视频中嫌犯手持印有「6.6」字样的横幅。
他说,警方也在嫌犯家中扣押2辆越野摩多和一辆货卡。
他披露,警方调查发现,主嫌以700令吉向两名车主租借交通工具拍摄,这两名车主也有参与到快闪活动中。其他「演员」的酬劳则是50令吉。

沙扎里透露,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扣越野摩多从外国入境,由于不获准在公路上行驶,因此警方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条文对此展开调查。
他指出,随着嫌犯落网,警方得以在24小时内侦破此案,感谢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警方迅速破案。
他说,警方藉此提醒民众,我国是法治国家,切勿恣意妄为,凡事应依法并通过正规管道进行,以免破坏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宁。
根据报导,一群不明黑衣人在昨天凌晨约2时,乘坐货卡在武吉免登苏丹依斯迈路靠近麦当劳的路段燃放照明弹,还有数辆越野摩多围绕骑行耍特技,还有一名男子跳下车扬起一个写有“6.6”的横幅。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290(妨害公众安宁)条文、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14条文、刑事法典279(鲁莽或危险驾驶危害性命)条文、1957年爆炸物法令6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