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正檢討入境砂條例 國外返回者須遵照衛部最新條例

(古晉18日訊)砂災難管理委員會目前正與砂衛生局檢討入境砂拉越條例,在作出任何新決定前,從國外返回者須遵照衛生部最新條例。

砂災難管理委員會今日發文告指,衛生部根據國外內疫情局勢,決定對通過國際關卡入境我國的遊客、機組人員,在入境、隔離及冠病檢測條例上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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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條例,所有從國外入境馬來西亞者必須進行冠病檢測及隔離14天,若是從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及孟加拉入境,則須隔離21天。”

入境者是在首個入境點(Point of Entry)進行隔離,之後才能啟程前往其他州屬。在入境相關州屬時,也須遵守各州屬入境條例。

砂災難管理委員會已得知上述條例的更改,並正與砂衛生局檢討入境砂最新條例。該會將密切觀察冠病疫情最新局勢,以便對從國外返回,包括過境西馬返回砂者的入境條例作出相應調整。

“在作出任何新決定之前,所有從國外入境者都必須遵照衛生部最新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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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完成隔離指示,並在隔離第10或第18天檢測,以及檢測結果呈陰性反應,在檢測結果出爐24小時內返回砂拉越者,將獲得允許入境砂。入境後會被安排在隔離中心隔離,直到在砂首次檢測結果呈陰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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