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地方

歐開忠:若工程引投訴 市廳應延付承包費

(芙蓉23日訊)為了對付不負責任或偷工減料、出現問題時也不願配合解決的工程承包商,芙蓉市議員歐開忠建議,任何工程若引起有根據的投訴,市政廳可展延支付全額費用給有關承包商的期限。

歐開忠今早在芙蓉市政廳月常會議上指出,市議員們不時接獲民眾對某些地方政府工程作出投訴,他們協助向承包商反映問題時卻不受理,對方不願給予合作。

Advertisement

“既然地方政府付了錢,就該得到同等價值的工程素質,避免衍生民生問題。當承包商標得工程時,市政廳應先保留5%至10%經費,確保對方願意負起解決問題的責任。”

他分享,早前德明園(Taman Temiang Jaya)某項工程就曾發生類似事件,而市政廳也有對承包商采取扣經費的行動。針對這項建議,芙蓉市政廳工程部代表回應,他們將與相關單位探討是否就此事擬定明確條規;在那之前,若市議員接獲與工程相關的投訴,可直接向工程部反映。

此外,歐開忠要求市政廳執照組在“執照申請表格”上注明,若申請者要在單位內部進行裝修或改造,需另外前往建築物部門(Jabatan Bangunan)申請相關准證。“若是少了這個程序,當局可對申請者開出罰單,事實上有很多對此不知情,我也曾接獲一些被罰款的市民投訴。因此,我們希望當局在表格上列明詳細的指南。”同時,他提議市政廳安排市議員們接受大馬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的基本培訓,讓他們具備相關知識,以協助監督服務地區的建築工程是否符合規格。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