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3.5萬罪成‧黎巴嫩“億萬富豪”監6年

(吉隆坡)欺詐3萬5000令吉及抵觸移民法令罪名成立,黎巴嫩籍“億萬富豪”尤索夫那京(50歲)今日(週五,8月13日)被判坐牢6年又5個月。

不過,曾揚言要捐1億令吉給馬來西亞癌症基金會的尤索夫那京過後表示,他將針對法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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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推事莫哈末阿扎里於5月18日,裁決尤索夫那京面對的2項欺詐罪名及抵觸移民法令指控成立,諭令他於6月2日自辯。

週五,推事莫哈末阿扎里裁決尤索夫那京面對的3項指控罪名成立,兩項欺詐罪名分別判處3年監禁,而抵觸移民法令罪名則判以坐牢5個月,刑期即日執行。

尤索夫那京面對的兩項欺詐,指他分別於2005年9月12日及9月13日在葉觀盛路,企圖讓陳鑫才(譯音,64歲)相信他獲得海外一筆260萬英鎊的款項後,便會償還欠款,讓陳鑫才開出9張總值2萬2000令吉的支票和1張價值1萬3000的支票,抵觸刑事法典415(欺詐)條文。

他也被控於9月21日持社交簽證進入馬來西亞,卻違例工作,擔任公司董事,抵觸移民法令11(7)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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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開審以來共傳召9名證人供證,推事莫哈末阿扎里基於辯方無法就案件疑點提呈有力證據,因此宣判被告罪成。

另一方面,代表尤索夫那京的律師沙爾文基於當事人健康問題,包括必須接受糖尿病治療,而向推事申請暫緩執行刑罰。

檢控官拉雅艾查副檢察司認為,被告在獄中服刑一樣可以接受治療,於是反對有關申請。

推事莫哈末阿扎里批准辯方申請,允許被告以4萬令吉保釋金加上兩名馬來西亞籍擔保人保外候審。此外,被告在案件結審前,必須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

黎巴嫩“億萬富豪”尤索夫那京的“驚人”表現

● 2006年,他宣佈捐獻2億7500萬美元(約馬幣10億2500萬令吉)給國家癌症協會,引起爭議及質疑。宣佈捐款後,即刻有多方人士,包括曾是其下屬、商人及律師等向媒體投訴,指他涉及欺騙及失信案。

為反駁財務能力的指責,他出示自己在美國紐約一家銀行存有5億2600萬美元(19億令吉)的銀行存款憑單。

● 他宣稱在全球各地擁有超過200多家公司,分別設立在紐西蘭、加拿大、澳洲、瑞典、迪拜及大馬等,涉及的業務包括金融、建築、電信、軟件及棕油業等。

● 他宣稱在大馬擁有95家公司,其中17家公司的繳足資本是500萬美元(1800萬令吉);擁有7輛豪華汽車,及各種產業,包括別墅及4間閣樓。

● 媒體揭發,他與家人僅住在3房中級公寓,卻聘請15名私人保安人員,每日駐守在家門外。他宣稱,即使住宅中級公寓,也曾險被攻擊,“為甚麼我要讓自己有機會被綁架?”。

● 他誇張地宣稱自己將購買一棟迷你皇宮,計劃買下國內數間主要酒店。

● 宣他稱被警方扣留期間,曾遭警方不禮貌對待,並在扣留期間損失重大,要警方賠償一天2500萬令吉的損失。

● 他與當時年僅18歲的妻子法麗妮邂逅3天後就結婚,並請來泰南宗教司見證婚事,令外界認為兩人的婚姻相當兒戲;法麗尼於2009年帶著兒女離開了他。

● 警方上門逮捕他時,他曾躲藏在家中1小時不敢開門;當他被警方逮捕時,仍誇下海口稱“10億令吉一定捐給癌症理事會”。

被保釋除外後,他再出狂言考慮要捐50萬至100萬美元予中央政府添購先進儀器。隨後再開記者會宣佈“10億捐款可過賬了,”惟最後事情不了了之;他也口出狂言,稱自己每日花費3萬5000美元;每日3000美元聘請保安。

● 他在面控期間曾大鬧法庭,不僅在法庭內高聲吶喊,也在法庭內出言不遜,毫不尊重法官;他也曾在法庭外與人發生爭執。

● 他宣稱會投資150億美元(552億令吉)發展黎巴嫩經濟及社會。

● 與他交往的24歲菲律賓籍女友墜樓身亡,他宣稱女友懷有兩個月半身孕,並患有精神病。

● 今年1月,他被警方搜出藏起有160張,總共面值6602萬美元(約馬幣2億2000萬令吉)的假鈔而被逮捕。

你知道嗎?

10億捐癌症協會引注目

自稱是癌症病人的尤索夫那京於2006年初,宣佈捐贈逾10億令吉給國家癌症協會,以在馬來西亞設立首家綜合的國家孩童癌症醫療和研究中心。

不過,他這項引起國人注目的善舉最終卻成了空口說白話的鬧劇,而與這名“億萬富豪”有關的各種事情也先後被挖出來,包括陸續有人挺身舉報他詐騙及失信,甚至有大耳窿登門找他討債。

他過後因涉嫌商業罪案而遭警方逮捕,並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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