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破產‧ 印偽鈔潛逃23年‧兒大義滅親舉報捉父

(新加坡29日訊)因欠公積金和大耳窿導致破產,獅城漢竟涉及印製20萬元(約54萬2498令吉)的偽鈔,事發被控棄保潛逃了23年,當年貨幣局還懸賞10万新元通緝他,沒想到獅城漢如今由兒子大義滅親舉報,引渡回新面控。

現年71歲的被告林莙儒面對22項控狀,控方以4項擁有偽鈔、擁有制造偽鈔的儀器、制造偽鈔和与另外3名同謀共謀販賣偽鈔罪行,將他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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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發生在1987與1991年間,當時警方在1991年1月26日在惹蘭慕迪雅拉(Jalan Mutiara)進行掃蕩,而林莙儒之后帶著警員到武吉知馬一帶的青木道的一間單位,當場起獲大筆新元、令吉、美元和印度盧比的偽鈔,以及印制偽鈔的儀器。

稱遭同謀陷害 無涉案

林莙儒當年被控上法庭,卻棄保潛逃到馬來西亞,新加坡貨幣局通過警方懸賞10万元要通緝他,直到去年4月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他不認罪,即展開7天審訊。

根据被提控的控狀,以1991年的金額計算,涉及制造19万6230新元面值的偽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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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訊時推翻自己在1991年所錄的口供,否認涉案,指同謀林鵬勉(譯音)在還押期間受不了警方虐待才會陷害他。房子是林鵬勉租來作為印制偽鈔的地方,一切与他無關。針對販賣偽鈔的控狀他則稱以為信封內的是交給同謀女儿的生日巧克力。

被告23年前承認共使用4889張50新元的偽鈔,是因為欠公積金和大耳窿錢才會犯法,他在1984年已宣告破產。

不過控方反駁說,林莙儒不曾向查案人員或在錄口供時提及這些事,這不過是他為了脫罪,事后想出來的借口。

林莙儒求情時說,因他沒把錢留給兒子,兒子憤而向警方舉報他的行蹤。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11年。(CLL)

斥兒不滿得不到財產才舉報

被告聲稱,錢沒留給兒子,兒子才會舉報他,兒子現在已經后悔。

被告周四被定罪,求情時聲稱在馬來西亞出過24本宗教書籍,而公眾捐給他超過過1億令吉(約3700万新元),但兒子卻要他留這筆錢給他。

“人家捐給我的錢,我不能留給自己做財產,兒子很生氣才舉報我。”

當庭啜泣的林莙儒聲稱兒子在周三去探監時已很后悔,希望父親能得到法庭的原諒。(CLL)

稱在馬日做16小時行善

被告聲稱,他在大馬做慈善,建孤兒院、老人院和學校。

林莙儒求情時稱,逃到馬來西亞后每天需要工作16小時,還參与許多慈善工作,包括建孤儿院、老人院和學校等。“如果我印偽鈔,我到了馬來西亞就無需工作16小時,可以繼續在那里印。”

他說,兒子与女儿都不相信他無辜,但多年來他仍會每周致電回家,每月匯錢還讓4名孩子修讀高等教育。

周三下判時,被告的妹妹与另外兩名親友出庭,但表示被告在馬來西亞時沒有与他們聯系,之后拒絕受訪。(CLL)

被告諷刺沒智慧法官詼諧反嗆

自行求情的被告諷刺法官沒有智慧才會不相信他,法官下判時詼諧反“嗆”,表示很遺憾自己沒有智慧,但被告出色的“求情演講”是沒有幫助的。

林莙儒求情時說,本以為法官有智慧會相信他,但結果也失望了。

法官表示非常遺憾,被告遇上他這個不夠智慧的法官,但已多次給予被告机會,且非常有耐性地听完被告冗長的求情。

“你出色的求情演講對案件沒有任何的幫助,你的罪行嚴重影響國家的經濟。”

法官說,很明顯的,被告是主謀,而案件也涉及高金額,加上被告潛逃了23年,所以判處11年監禁。(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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