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8日訊)民政黨全國署理主席胡棟強,針對涉嫌貪污罪的政治人物卻能通過上訴而輕易擺脫司法懲罰,老百姓卻因為偷竊區區22令吉而被判坐牢10年一事,深感我國的司法出了問題。
他指出,登州一名失業漢因潛入清真寺偷捐款箱內的22令吉而換來10年牢獄之災,但位高權重又富貴的政治人物即使貪污罪名成立,只要聘用著名律師團就能大玩司法程序,不但可以上訴再上訴還可要求更換法官,最後更申請撤銷控訴以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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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文告說,近日有幾位政治人物以“獲釋但不等於無罪”(DNAA)脫身,這簡直是我國司法界的一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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