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8日訊)昨日被判監禁的在逃富商劉特佐,今日被勒令向稅收局支付超過10億令吉的拖欠稅金。
根據《新海峽時報》,檳城高庭今日批准稅收局申請的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以追回劉氏的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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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專員肯尼斯在其裁決中說明,此案沒有可審判的事,也沒有其它任何事,需要進入全面的審判。
稅收局指出,劉特佐未能繳交2013年及2014年高達10億5000萬令吉的稅金,並於去年提出訴訟。
劉氏曾辯護,他在上述2年期間,沒有在馬來西亞經營生意,也沒有馬來西亞的銀行戶頭。
法庭駁回其辯護,指沒有大馬的銀行戶頭,和沒有在大馬做生意,不能成為欠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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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需要把這兩點聲明,視為被告的辯護。”
劉特佐及其父親劉福平,昨日因違反法庭於今年3和4月發出的資產凍結強制令(Mareva),藐視法庭罪名成立,被吉隆坡高庭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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