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醫院輸錯血‧廖中萊未接獲投訴

(檳城15日訊)針對詩巫遊客在檳城醫院輸錯血的投訴,衛生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說,截至目前,他沒有接獲相關報告或投訴,但他會加以關注,即時跟進,以給全民一個交代。

疑檳城醫院醫療服務出現大漏洞,醫護人員擺烏龍輸錯血型,險些導致一名年輕女子失去寶貴的性命,檳城醫院巡察委員會主席林敦良週六出席檳城醫院器官捐獻週競走活動後受詢時指出,病患已在今年9月30日出院,醫院方面已針對此事呈交一份報告給衛生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但不方便透露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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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衛生部一定會對這事件展開調查;若調查結果證實是院方疏忽,肯定會採取紀律行動,向社會作出合理交代。

針對這份醫療失誤的報告,廖中萊週六接受電訪時表示會加以關注。

行動黨砂州宣傳秘書兼柏拉旺區州議員黃培根日前召開記者會,指來自詩巫年輕女遊客是一名貧血患者,她今年9月在妹妹和4名友人的陪同下,結伴到吉隆坡及檳城遊玩。他們於9月26日抵達檳城時,當時事者感到不適,因此送往檳城醫院做身體檢查。

院方沒解釋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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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院方檢查後,貧血患者被告知須住院留醫並立即輸血。當時,當值醫生確認病人血型後輸血。26日當天,病人被輸入第一包血後,病人感覺身體發燙及呼吸困難。由於感到情況不對,他們立即通知當時值勤的護士。可是院方沒有立即採取行動,只是敷衍了事。

她後來發現輸進她體內的血型與本身血型不符。她的血型是A型,可是輸入的血型竟然是B型。對於這樣嚴重的錯誤院方卻沒有給予當事人任何解釋和交代。醫生只表示不知道是哪個部門發生錯誤,草草了事。

國人捐器官意識低

林敦良較早前致詞時說,大馬國人捐獻器官的意識非常低,每百萬人口中僅1%人登記為器官捐獻者,相比全球器官捐獻比率最高的國家西班牙即每百萬人中就有34.6%人捐獻器官,是非常低的。

他說,根據1974年人體組織法令下(Human Tissue Act),並沒有明文規定必須捐獻器官;也因為這樣,即使捐獻者生前簽下器官捐獻同意書,但在逝世後家人堅決反對,衛生部也無可奈何,因此這法令仍有待修改。

“捐獻器官能夠幫助更多病患,每一位逝世者可協助八九人;我國正灌輸和提高人民有關意識,希望未來捐獻者會逐漸增加。”

會上,檳城醫院器官小組主席邱特慧醫生和檳城醫院第二副院長欣妮醫生也受邀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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