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1日訊)針對今早有民眾在檳州立法議會大廈前行人道置放大型物件一事,檳島市議員王宇航說,檳島市政廳已將該障礙物移除,同時正在確認置放者的身份,不排除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他指出,任何人若置放物品在公共地方如人行道或馬路,必會對他人造成阻礙,該廳可依據情況和嚴重性,對相關人士發出500或1000令吉的罰單,甚至可將對方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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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航今日受訪時,也促請民眾勿擅自將障礙物或垃圾置放或遺留在公共場所,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將為其他市民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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