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檳衛局取締酒類行動 揭雜貨店售私酒

(檳城23日訊)檳州衛生局今早兵分2路取締酒類無標籤行動,其中一間雜貨店因出售走私酒而遭充公22罐酒精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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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衛生局是在今天將會突擊檢查44間商店,包括檢查各商店所出售的酒類是否含工廠地址、酒精率、警惕文及關稅局標籤等。

前往牛甘冬及霹靂路行動的隊伍,在行動中發現1間便利店及1間酒莊,因沒把酒精類飲料及其他普通飲料分開擺放,而違反1983年食品條例361(5),當場接獲3500令吉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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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間商家的老闆有通過電話向其中一名執法員求情,但執法員仍依法開出罰單。

另外,執法員也在霹靂路一間迷你市場,發現兩個品牌的酒精飲料沒有廠商及進口商資料,而當場充公了有關的22罐酒精飲品。同時該迷你市場因沒有張貼“禁止售酒予21歲以下者的告示牌,而接罰單。

每瓶酒須貼帖子

檳州衛生局食品安全及品質組主任莫哈末瓦茲爾在取締行動後說,這次行動會同時在檳城5個縣署展開,截至中午2時,該隊已前往3家商店檢查,並開出4張罰單,總數共1萬4000令吉。至於其他數據則會在今晚才公佈。

他說,酒精飲料不允許與普通飲料並排,以避免對消費者造成混淆,且每瓶酒都必須貼出“喝酒危害健康”的帖子。

他說,霹靂路一帶的一間雜貨店,因出售12罐DIABLO及10罐RED HOUSE走私酒。這些酒的酒瓶上並沒貼上廠商及進口商資料。

他說,該迷你市場因違反1985年食品條例第361(5a)b及1985年食品條例第11(1)(j)而被取締,該局會把老闆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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