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檳機場附近頻非法載客 陸交局取締充公2車

(檳城8日訊)檳城國際機場附近的私家車非法載客活動不斷,檳州陸路交通局昨日再展開取締行動,充公兩輛汽車。

該局在臉書專頁貼文指出,該局昨日動員到機場一帶展開“捉蟲行動”,取締非法出租車載客活動時,發現有兩名無營運執照的司機,載送外國及本地乘客並收取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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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兩名司機因觸犯2010年陸路交通法令的第16條文(沒營運執照)、第205(1)條文(遊說或強逼提供非法服務),以及第22條文(違反准證條件)遭到當局對付,用以載客的兩輛汽車都被充公。

該局提醒,在陸路交通法令第16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款1000令吉至1萬令吉、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在第205(1)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在第22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款1000令吉至5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該侷促請民眾使用合法公共交通,以便順利和安全抵達目的地。

陸路交通局在檳城國際機場附近截查涉嫌非法載客的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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