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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4日訊)女司機控訴在檳島泊車後在4秒內接獲罰單,檳馬華質疑此執法方式是否合理。不過檳島市政廳解釋,女司機當時沒在車內也沒在有效時間內繳付停車費,才開罰單。
謝姓女子日前在社媒貼文聲稱,她於本週一(12日)在喬治市刣牛後一帶,剛把車子停在停車格,準備尋找手機應用程式付停車費時,即遭檳島市廳執法員開罰單,前後只有4秒。她認為此舉很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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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檳島市廳企業通訊與公共關係部門今日發文告澄清,事發當日,執法員如常在喬治市巡邏時,於上午9時37分在畓田仔街使用檳州智能停車系統掃瞄一輛轎車,發現司機不在車內也沒繳付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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