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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大橋連人帶車墜海案續審 死者父親首次供證

(大山腳3日訊)第一檳橋汽車被撞墜海案今早續審,有3人被傳召上庭供證,即一名女交警、死者梅勻鉼的父親及南北大道公司巡邏員。被告維迪斯在雙親陪同下抵達大山腳法庭。他蓄了一臉鬍鬚,全程沉默不語,其家屬為了不讓媒體拍攝而使出“調虎離山”計,讓他從法庭後門悄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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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證過程中,死者的父親數次戴上眼鏡詳細翻看主控官給予的書面證件,而坐在觀眾席聽審的梅媽媽,難忍悲傷,一度落淚離席。

今天首次出庭供證的梅勻鉼父親(64歲,退休人士)闡述,案發前,即1月19日下午5時許,是他在家最後一次見到梅勻鉼,當時兒子告知將會駕駛其白色轎車去參加友人的生日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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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兒子經常會駕駛其白色轎車出外,當天下午6時許駕車出門後徹夜未歸,隔日早上7時許仍不見兒子到家,他和太太分別用手機聯系兒子,惟當時兒子沒接聽電話。

他說,較後兒子的一班朋友前來家裡,告知他要冷靜,因為他們從手機視頻看見其白色轎車被撞墜入海,因此他即到警局報案。

他說,報案後警方再沒通知他後續情況,只是吩咐他回家等待消息,等待警方尋獲其兒子駕駛的轎車下落。

通過手機才知被尋獲

他與家人都是通過手機視頻得知轎車尋獲的消息,但他沒有前往意外及打撈現場,警方也沒有通知他去認車。反之是他的轎車被拖到修理廠後,他才前往查看。

他說,雖然當時車牌已脫落,但他從轎車貼著“P”貼紙,加上修車廠老闆告知該輛轎車是涉及車禍的轎車,因此認出是自家車。

梅氏說,自報案後,只接獲警方通知他到太平間認屍,但前往打撈現場及太平間認屍的程序,都是勻鉼同母異父的兄長善後,他沒到場。

南北大道公司巡邏員安華(37歲)說,案發當時他接獲一名巫裔民眾投報後,前往現場了解情況,發現在檳城大橋,從檳島前往北海的方向,靠海的石灰圍欄上,有長15公尺被擦撞過的痕蹟,但他無法確定當時該輛白色轎車是否被撞入海。他用手機拍攝現場情況後,即前往警局報案。

圍欄有長15公尺痕跡

另外,華裔女交警王秀鳳(譯音,32歲)供證時說,她接獲一名巫裔男子投報,就與伍長前往事發地點了解情況,然後寫報告。

今日法官為阿扎法里斯,主控官是阿菲卡副檢察司及尤沙米,被告代表律師則是巴拉米斯瓦仁及西爾瓦。被告維迪斯也有出庭。

被告於2月11日被控危險駕駛罪名時否認有罪,控狀指他在1月20日凌晨約3時,駕駛轎車在檳城大橋往北賴方向第4公裡處,在考量當時的道路與交通情況下危及民眾,並導致梅勻鉼死亡,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處2年至10年監禁,罰款5000令吉至2萬令吉,同時從被判日計起,吊銷駕照至少3年。法官擇定明年1月21日及2月10日,早上10時續審,屆時還會傳召6名證人上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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