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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尋求逮捕李在明 韓法院駁回申請

(首爾27日訊)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檢方針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圖)的逮捕申請。

法庭聽取陳詞後,於週三凌晨作出裁決,指在考慮辯方權益和證據可能受損的憂慮後,認為難以證明拘捕李在明的理由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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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對裁決表示歡迎,讚揚是明智的決定,維護國家憲法秩序,證明法院是人權的最後堡壘。這次是韓國憲政史上,首次有主要在野黨黨魁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

58歲的李在明被指出任城南市長期間受賄,被控瀆職、受賄及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他否認指控。分析認為,法院駁回逮捕申請,將有助鞏固李在明在明年大選前於黨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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