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標杆性裁決!事主買到複製車 交局判賠13.9萬

(檳城15日訊)高庭作出標杆性裁決,裁定陸路交通局疏忽,沒有準確地保存轎車註冊記錄。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導,一名醫生赫瑪3年前無意中購買一輛複製的2013年款豐田Vellfire休旅車,入禀法庭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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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於2022年5月起訴檳州陸路交通局局長、陸路交通局總監及聯邦政府,在她購買該休旅車10個月後,其轎車因被陸路交通局指其轎車的底盤及引擎號碼被篡改而遭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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