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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齡男謀殺鄰居監38年 上訴庭減刑至30年

(布城21日訊)一名樂齡男子在4年前謀殺77歲鄰居的罪名成立,被判監禁38年,上訴庭在考慮年齡因素後,今日將其刑期減至最低的30年。

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納茲蘭和莫哈末再尼所組成的三司一致批準沙哈魯丁(69歲)的上訴,以撤銷霹靂怡保高庭在去年判處他監禁38年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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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考慮年齡因素

阿末再迪在裁決時說:“撤銷監禁38年的刑罰,並以監禁30年取而代之。我們是將律師在陳詞中提到的年齡因素,列入考量。”

法庭諭令沙哈魯丁的刑期從逮捕日2020年5月4日算起。

控狀指出,沙哈魯丁於2020年5月3日晚上8時許,在斯里曼絨甘榜巴西班尖勞勿的一間住家將紮哈拉勒死,並將其屍體扔進溝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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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不過,隨著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令於去年7月4日生效,法庭擁有裁量權,可判處謀殺罪犯死刑,或監禁不少於30年及不超過40年,以及鞭笞不少於12下。

高庭在去年7月26日裁定沙哈魯丁罪成,宣判他入獄38年。

較早前,沙魯丁的代表律師拉吉星陳詞說,其當事人年事已高,並患有高血壓、肺部感染和哮喘。

“我要求法庭考量上訴人的年齡因素和健康狀況,這也是他首次犯罪。”

副檢察司阿菲紮尼讚要求維持38年的監禁刑罰,因為該男子未被處以鞭笞。

“如果法庭批準(上訴),我建議至少判處上訴人(監禁)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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