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30日讯)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上诉局今日裁决,州政府必须在30天内,将26页的日落洞垃圾土埋场修复联合开发协议(JDA)的主合约完整交给“维护卡巴星道行动委员会”前主席詹德拉兴仁。
上诉局主席拿督斯里古玛拉恩德兰宣读裁决时强调,该委员会曾多次给予槟州副秘书及资讯官员充分的机会去解释“解密合约究竟会如何具体损害州经济利益”,然而后者始终未能给出令人满意的合理答覆,因此第11(1)(f)条文的豁免权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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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上诉案的主申请人是詹德拉兴仁及斯里槟榔镇(Bandar Sri Pinang)居民协会副秘书黄田荣。他们申请解密槟州发展机构、槟州政府与国云工程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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