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全面零塑料袋开跑 民众多自备环保袋购物

报导:黄依菱
(槟城1日讯)槟州政府今日起(3月1日)全面施行“无塑料袋”政策,即使消费者愿意付费,商家也不再提供塑料袋。不过,大部分民众都自觉携带环保袋前往商场购物。
进阶版的“无塑料袋”措施适用于大部分商业场所,包括超市和百货公司,但对小贩和巴刹则不受影响,他们仍可继续使用塑料袋进行交易。
《光明日报》记者今日走访加马超级百货公司及槟城阳光中心了解情况,发现今日起已经不再提供塑料袋,不过,装海鲜及蔬菜等小个透明塑料袋还是会提供,但民众前往购物都很自觉的携带环保袋,并将购买的物品装进环保袋。
当中,加马超级百货公司在每一个柜檯挂着SAY NO TO PLASTIC即PENANG NO PLASTIC BAG EVERY DAY 2025的告示牌。


槟岛市政厅执照与公共卫生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陈淑湘说,槟州今日起施行“无塑料袋”措施,措施实行后的一周至两周执法人员将会到各商店展开巡视,若发现该商家还是提供塑料袋,将予商家口头警告,直到今年9月才执法。
槟城阳光中心市场部经理黄源发说,阳光百货零售集团早已淘汰了一次使用塑胶袋,并在所有门店中率先减少塑胶废料。

1元阳光环保袋可重複用
“我们提供1令吉起的阳光环保袋,为顾客提供可重複使用。”
他说,为了进一步支持这项倡议,我们还在门市提供免费的纸箱,既方便顾客又鼓励负责任的购物习惯。
“我们的目标是一步步的为社区创造一个更绿色的未来。”
加马超级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健民说,今早工作人员已经在已每一个柜檯上挂着都有“无塑料袋”的告示牌。

他说,以前付钱系统还可以显示以1令吉购买塑料袋,但今日已经删除,顾客无法以1令吉购买塑料袋。之前州政府已经通知将实行“无塑料袋”措施时已经不再购买塑料袋,因此,塑料袋不会剩下很多。
他说,小个透明塑料袋还是会提供,但只限于购买蔬菜的顾客。
槟州政府是于2009年7月开始宣布每周一为无塑料袋日,直到2010年1月1日增加至3天,即每逢周一至三无塑料袋,2011年1月1日则全面落实全年无免费塑料袋日,今日则进一步加强措施,即便消费者愿意付费,商家也不再提供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