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楊祖強控性侵女傭案 證物未檢驗出精液

(怡保16日訊)端洛州議員楊祖強被控性侵女傭案,今日在怡保高庭續審,今日供證的大馬化驗局化驗師指在衣服、褲子、內褲、床單切片和拖把的證物上並沒有檢驗出精液。

案件在今早10時45分開庭審訊,今日共有2名證人完成供證,分別是化驗師諾艾多拉和來自雪州鑒證科視頻音頻調查分析人員拉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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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師諾艾多拉是此案的第17名證人,她供證前辨認出23件由警方交化驗局並由她進行檢驗的證物,包括頭發、恥毛、指甲碎片、床單切片、衣物、拖把和棉花棒等。

她供證時表示,她已在衣物、褲子、內褲、床單切片和拖把上進行鹼性磷酯酶(Phosphatase Test)檢測,結果並沒有檢測出精液。

她指出,至於拖把,就算有精液也沒辦法透過鹼性磷酯?檢測出來,其中可能性包括拖把上可能沒有精液、若有的話,精液已經被清洗乾淨或者精液已經因為暴露在高溫和高潮濕度下而降解。

化驗師:肉眼難以看見 才用多波域光源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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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同,多波域光源(Polilight)不只是用來檢測精液的痕跡,也可以用來檢察出其他的生物體液比如尿液和血液,但是因為肉眼難以看見精液,所以才使用多波域光源做檢測。

她指出,但是根據2006年國際法醫學術報告,多波域光源並非一個驗證性的檢測(Confirmatory test),其結果可能出現50%的假陽性,使用多波域光源檢測之後也被建議做進一步的驗證性檢測,因此,她也在所有證物上做鹼性磷酯?檢測。

性侵案件只需進行精液血液化驗

受到辯方律師拿督拉澤巴星詢問為何在此案中只針對精液和血液進行化驗,而化驗中卻沒有分析脫氧核糖核酸(DNA)時,她解釋,依據程序,涉及性侵或者強姦的案件,只需要進行精液和血液的化驗,而只有在發現精液後,才能進行脫氧核糖核酸分析。

她被詢問是否有受到任何一方指示只針對精液和血液進行化驗時,回應指她並沒有受到任何方面的指示,她只是以自己從事化驗工作23年的經驗進行化驗。

案件陳述不影響化驗結果

她被詢問時透露,本身是從2019年7月15日至24日為證物進行化驗。

她也被詢問自己是否不能確診警方所給予的案件陳述是否正確時表示,她認為她沒有必要知道,她相信內容的陳述屬實,盡管不實也不會對化驗造成任何的影嚮。

另外,她也被詢問是否有到事發現場搜證,她解釋,化驗師的工作是在實驗室進行檢測,而只有接獲警方的要求時才會到現場,惟在這起案件當中,警方並沒有提出要求。

視頻音頻調查分析人員為第18證人

雪州鑒證科視頻音頻調查分析人員拉蒂花是案件的第18名證明, 她在休庭後重新開庭時上庭供證,她是負責將閉路電視片段復制出來,同時也在庭上確認了提呈上庭的閉路電視記錄和照片的真實性。

她也回答有關案件中閉路電視所攝的視頻處理過程和內容等的問題。

辯方代表律師沙林在審訊結束後,在庭外向媒體透過明日其他案件相關的視頻和音頻分析人員將會上庭供證。

楊祖強今早9時55分在友人陪同下抵達法庭,其代表律師為拿督拉澤巴星和沙林。

此案承審法官為拿督阿都華合,今日出庭的副檢察司有阿茲麗娜和莫哈末菲迪里。

怡保高庭於7月16日完成剩餘的一名受保護證人供證後,擇定於8月16至18和9月28日續審此案。

控狀指楊祖強,在2019年7月7日晚上8時15分到9時15分間,在美露拉也鎮住家樓上房間強姦一名外籍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20年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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