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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衛局聯合檢舉 食肆放任顧客吸煙被罰

(芙蓉15日訊)小食中心放任食客吸煙,被森州衛生局二度上門取締時揭發,執法當局向業者發出警告,若再發現相同情況,直接提控上法庭之外,也規定該小食中心,必須在1周內張貼足夠的禁煙告示牌。

與此同時,當局也要求員工,向不在場的業者傳達訊息,即當局傳召業者在限期內前往衛生局,進行勸導工作,同時,當局也會在1周後,再次前往涉及的小食中心,進行檢查工作,一旦該小食中心沒有按照規格,當局不排除會直接開出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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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衛生局昨晚聯合警方、關稅局及貿消局,拉大隊到芙蓉各區的食肆展開煙草取締行動,整場取締行動共動員60人。由森州衛生局局長拿督哈麗娜率領的執法隊伍,則是負責突擊沉香區的食肆。

為了避免民眾躲避取締,當局都會率先安排便衣官員先行到現場,“逮住”煙客,在人證及物證並獲後,再配合到場的執法隊伍,向煙客開出罰單。

在昨晚的取締行動中,執法單位事隔3個月後,再度回到沉香一間小食中心,結果發現該小食中心的煙客問題依然存在,當局在現場還是捉到多名煙客。

衛生局局長哈麗娜指出,昨晚的取締行動,當局共檢查了61個單位,開出了51張罰單,涉及數額為1萬7000令吉。其中30張罰單是在食肆內吸煙,另外3張是在購物中心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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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當局昨晚共充公30個不同品牌,共1834包的香煙,香煙總值為1萬1052令吉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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