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森林保護區圈養動物 男子控3罪萬元保外

(居林14日訊)違法開發並侵佔依納斯山森林保護區飼養動物的男子,今日被控上法庭。

Advertisement

被告莫哈末拉茲曼(譯音,43歲)是於9月19日因違法開發依納斯山森林保護區第19區被扣查,今早被提控。

根據控狀,被告面對3項罪名,即沒有合法准證下在森林保護區進行活動、將飼養動物放養在森林保護區內,以及在森林保護區進行清理及犁地活動,依序違反1985年國家森林(使用)法典第32(1)條文、第81(1)(a)條文,以及第81(1)(e)條文。

ADVERTISEMENT

根據案情,被告涉嫌在森林保護區內圈養了36隻鹿、3只鴕鳥,以及7只刺蝟,而4匹馬則是放養狀態。

被告在庭上不認罪,並在辯護律師佐漢加法的代表下,以養家為由要求減低保釋金,法官慕希利允以1萬令吉保釋外出。此案定於12月17日再過堂。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