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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宫廷风波 | 酋长理事会拒开特别会议 秘书: 案件已在审理中

(芙蓉29日讯)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发函,由于持续中的王室危机在内的相关事务,涉及各方正陷入法律纠纷,所以目前无法召开特别会议讨论。

理事会秘书拉惹诺拉兹里强调,若由4大酋长及淡边东姑勿刹单方面召开的会议,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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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目前无法召开任何正式会议,是因为酋长、淡边东姑勿刹以及双溪乌绒拿督沙班达已向法庭提出原诉传票,起诉他本人、理事会以及州政府,所以,会议势必会触及正在审理中的法庭事项。

他在一封日期为5月26日,致上述六人的信中指出,理事会认为,4大酋长、淡边东姑勿刹、拿督沙班达及另外两人于5月21日发出的信函中所列行动并不妥当,并且损害正在进行的法庭程序的完整性。

“理事会及我本人保留权利,对任何可能损害或拖延相关法庭程序的单方面行动,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拉惹诺拉兹里致函给涉及6人,包括已被撤除双溪乌绒酋长拿督慕巴拉克、日叻务酋长拿督马鲁夫、柔河酋长拿督莫哈末阿都拉、自称为林茂酋长的阿都拉欣、淡边东姑勿刹赛益拉兹曼以及芙蓉沙班达拿督斯里巴达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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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上述6人在信中要求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在今日(29日)召开特别会议,以讨论包括州内王室危机及习俗等事务。

他们声称代表理事会大多数成员,并表示有迫切需要召开会议讨论这些问题,他们还表示,理事会秘书有责任遵从他们的指示,其信件副本也已呈交给政府首席秘书及律政司。

涉及6人是在5月6日向高庭提交原诉传票,要求理事会秘书向他们提供一份特别会议的会议记录副本,该会议曾就撤除慕巴拉克双溪乌绒职位一事提供建议。

这6人声称,作为理事会成员,他们有权获得4月17日在神安池王宫举行的特别会议记录,并要求法庭宣判第一及第二答辩人须在7天内提供相关文件。

他们同时也请求法庭宣判,在文件提供前,该会议所作出的所有决定应被暂停执行,不过,辩方团队以1959年森州宪法第16(3)条款为依据,提出法院对此案没有司法管辖权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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