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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控電影《梅艷芳》侵權 官斥不熟悉商標法「浪費時間」

已故女明星梅艷芳兄長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電影製作公司安樂影片所製作的《梅艷芳》電影侵犯商標。案件今日(25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最後把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處理,以待梅啟明索取法律意見。

已故女明星梅艷芳兄長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電影製作公司安樂影片所製作的《梅艷芳》同名傳記電影,侵犯商標。
▼▲梅艷芳兄長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安樂影片製作的《梅艷芳》電影侵犯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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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早前入稟,要求法庭禁止電影公司繼續侵犯商標,稱持有「梅艷芳」和「Anita Mui」的商標,而《梅艷芳》一片未經他同意使用了該商標,遂入稟安樂影片索償,並要求禁止再冒梅艷芳的商標。安樂影片指,梅啟明只註冊了梅艷芳的金屬及珠寶,未有成功註冊有關梅艷芳的出版事宜,故申請剔除訴訟。

梅啓明聲稱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商標

陸官向梅啟明解釋電影公司的理據,包括梅啟明已註冊的兩個商標,只涉珠寶和手錶一類,與電影無關。至於梅啟明正申請的另一項商標,則涉及貨品和服務,服務則包括出版,但該申請尚未獲批準。陸官亦向梅說:「你唔熟悉法律,你無律師都係嘥我時間,商標法寫得好清楚。」相關法例已很清晰,梅啟明的入稟狀內容沒有法律基礎,除非修改內容後有合理訴因才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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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表示,他受到外間及媽媽的壓力而無法處理官司,他將會聘請律師及申請法律援助
梅啟明表示,受到外間及媽媽的壓力而無法處理官司,將會聘請律師及申請法律援助.

自稱受壓兼無準備

沒有律師代表的梅啟明表示,他受到外間及媽媽的壓力而無法處理官司,他將會聘請律師及申請法律援助,希望案件押後三個月。陸官指無了期押後對梅沒有好處,故先把案件押後兩個月,建議梅啟明先向商標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否則只會背上一身訴訟費。遂把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處理,以待梅啟明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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