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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擬海外求學 守監管令謝絕采訪 “盼和家人正常生活”

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圖)於2018年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6年,扣除假期後,周三淩晨在石壁監獄獲釋。有別於一般在囚者在早上自行出獄的安排,梁天琦淩晨約3時由警方安排的七人車從石壁監獄接走。梁淩晨5時許在臉書專頁發文宣布獲釋,稱已平安返回家人身邊,須遵守監管令,謝絕傳媒采訪,希望和家人回覆正常生活。據悉,梁有意在監管令完結後到外國求學。

現年30歲的梁天琦2018年被裁定2016年農歷新年旺角大沖突暴動罪成,另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囚6年。他前年就刑期上訴被駁回。梁天琦參與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取得6萬多票落敗,同年9月再參選立法會時,簽署確認信不再主張港獨,其後被裁定提名無效,無法參選,為首次有參選人被「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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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前年維園六四集會首次被禁,支聯會和民主派等24名出席者事後被拘控,其中黃之鋒及梁凱晴開審前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分別判囚10及4個月。兩人就刑期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三裁定黃之鋒得直,將刑期減至8個月,其中6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即總刑期減少4個月,梁凱晴的上訴則遭駁回。

代表律師透露,預計黃之鋒今年3月完成服刑。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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