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校服粗口字眼辱罵老師 2中學生認罪

(哥打峇魯11日訊)校服寫上粗口字眼辱罵老師的2名中學生,今日被控,兩人俯首認罪。

法官允準2名被告以1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案件定於6月22日和操行報告出爐才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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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2名中學於本月3日下午4時左右,在真巴卡附近騎摩哆,且沒戴頭盔,並在校服寫上粗口字眼辱罵。

2名被告抵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第14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00令吉。他們今日在法官莫哈末伊祖丁前,俯首認罪。

此案主控官為蓋亞特里副檢察司,被告律師由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律師聶娜麗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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