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2022年第15屆全國大選

查爾斯起訴政府 解散國會不合法

(吉隆坡18日訊)行動黨原任巴生國會議員查爾斯起訴政府解散國會不合法;根據一份用來支持撤銷訴訟的宣誓書,看守首相依斯邁沙比利和政府點出,國家元首在看守首相要求下,正確行使憲賦權力解散國會。

依斯邁沙比利堅持解散國會的合法性,而國家元首本身更希望在雨季來臨前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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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形容,隨著國會已解散,該項訴訟已淪為學術問題。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依斯邁和大馬政府在昨午提呈給吉隆坡高庭的宣誓書中指出,國家元首要求在今年季候風季節來襲前,舉行第15屆大選。

報導中說,他們也提到,國家王宮總管阿末法迪曾於10月10日發出文告,宣布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已同意解散國會。

“詳讀有關文告後,我方也發現,國家元首明智地行使聯邦憲法第55(2)條文所賦予的權力,表達希望能夠盡快在氣象預測東北季候風於2022年11月中來臨前,舉行第15屆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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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示,國家元首關心大自然和顧慮人民的福利因素,盡管聯邦憲法第55(2)條文或第44條文並沒有設下此先決條件。”

他們也主張,查爾斯在訴訟拋出的指控,即一些內閣成員不同意解散國會,跟元首解散國會的憲賦權力毫無關聯。

“我要進一步強調,這項行動含有附帶和隱藏的目的,而明顯濫用司法程序。”

“這項行動的背後具有政治動機,起訴人意在阻止第三答辯人(選委會)履行其憲賦職責和選舉法律。”

根據聯邦憲法第55(4)條文和第113(1)條文,選委會有義務在國會解散60天內舉行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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