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柔2移民局官員 被控33罪收賄逾15萬

(哥打峇魯14日訊)2名被反貪會扣留的柔佛州移民局官員,今日被帶上哥打峇魯地庭面對33項前年和去年收賄15萬4340令吉的控狀。

第一位被告莫哈末哈里斯(27歲)面對31項共收賄15萬2940令吉的控狀;第二位被告法斯瑪威(24歲)則面對2項共收賄1400令吉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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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里斯對第1至第18項的控狀俯首認罪,不過,第19至第31項控狀他卻不認罪,並要求開審。

地庭法官是查曼莫哈末諾,本案由來自反貪會的諾哈米沙副檢察司主控。

被告莫哈末哈里斯在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通過公務從幾人處獲得15萬2940令吉的賄金,這些賄金直接匯入他的個人銀行戶頭,使用的是位於哥打峇魯瑪末路的地址。

他因此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下被控。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以被判監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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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二位被告法斯瑪威則對他的2項控狀認罪,他被控於2019年2月26日和3月1日收賄共1400令吉。賄金直接匯入他的個人銀行戶頭,使用的是位於丹州道北縣的地址。

他同樣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下被控。

地庭法官定於本月22日聆審和下判,2名被告都不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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