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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不屬於大馬言論錯誤 學者:柔王儲說法違憲 “領袖用詞應更負責任”

(吉隆坡14日訊)針對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日前声称柔佛并不属于马来西亚,反而兩者是平起平坐的伙伴的說法,法律专家认为,东姑依斯迈的說法錯誤,且已违反联邦宪法。

《當今大馬》引述伊斯兰理科大学法学教授哈兹米(Mohd Hazmi Mohd Rusli)的談話提醒說,各界领袖在发言时,在用词方面应加更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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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宪法並没有关于州属是馬來西亞的平等伙伴地位的条文。”

“第1(2)条文明确阐明,所有州属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包括柔佛、砂拉越和沙巴。”

“关于马来西亚的成立和架构,我们必须回归宪法。”

此外,资深律师哈聂夫也认为,此事必须参考1948年和1957年签署的两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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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當時有11个州屬,其中9个由苏丹统治,槟城和马六甲则将主权移交给当时的马来亚联合邦。”

“换句话说,所有州属,包括玻璃市、吉打、霹雳、柔佛(及其他州)都将行政权移交给马来亚联合邦。”

“联邦宪法也阐明联邦和州属的管辖权,以及允许国会和州议会就相同事项制定法律的并行清单,只要不存在重叠。”

週四,团结政府发言人兼通訊部部長法米說,内阁注意到各方对于联邦和州政府关系所发表的声明。

不過,法米並没有点名任何人,仅强调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根据联邦宪法条款。

除了柔佛,槟州首长曹观友本周一也说,槟城打算針對类似提议正式致函给联邦政府,要求政府返还从槟城征收的20%税款。

东姑依斯迈是於6月9日指出,柔佛并不属于马来西亚,而兩者是伙伴關係,因此,联邦政府需要像对待合作伙伴般对待柔佛。

“柔佛每年至少有20%或30%上缴至联邦的税收,或相等于480至490亿令吉,這应该回归柔州。”

 

柔州旗和大馬國旗。

國人繳稅給中央政府

撥款各地建公共設施

针对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呼吁政府改革联邦制度,並把柔州每年上缴的州税收入的20%至30%归还柔州一事,资深律师哈聂夫认为,各州的基本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都是由联邦政府资助。

“当一名马来西亚人缴税时,无论他们来自玻璃市、槟城、柔佛,他们都不是以那个州属的居民身份缴税。”

“他们是以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缴税,联邦政府则把这些税收用于各部门的各种项目。”

此外,就税收分配问题,伊斯兰理科大学法学教授哈兹米則认为,若柔佛感到不满,柔州政府应与联邦政府讨论。

他说,柔佛是马来西亚最发达的州属之一,目前还在建设多项大型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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