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才嗆阿占不懂國債外債

(吉隆坡2日訊)人民公正黨英特拉哥打區國會議員阿占與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林祥才對國債及外債各有詮釋,以致阿占過後在國會走廊斥林祥才表現不認真,林祥才反指阿占不懂經濟。

下議會開始後的問答環節,民主行動黨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要求財政部解答大馬的外債問題。當林祥才回答是2217億令吉後,引起阿占不滿,他出示財政預算案報告書,點出林祥才的答案與實際數據相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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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數據異於預算案

林祥才笑笑說:“你看的數據可能是國債,你讀清楚一點。”說完就坐下。

事後,阿占和浮羅山背區國會議員尤斯馬尼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批評林祥才發現數據有問題後,一臉不認真。“部長所說的債務與財政預算案報告書有差異是嚴重問題,足以影響全國經濟。”

尤斯馬尼說,根據議會常規36(16)條文,林祥才誤導國會,應該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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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林祥才站起身到回答問題,我都覺得他很不認真,我要求他修正有關數據,否則大事不妙。”

他讚美同儕阿占為“經濟鑑證學家”,及時發現林祥才的失誤,並表示若類似事件發生在西方國家,部長回答問題與政府資料有衝突,已經被開除出內閣。

媒體過後向林祥才求證,他認為阿占不懂得分辨國債(Hutang Kerajaan Persekutuan)及外債(Hutang Negara)。

他解釋,政府估計大馬於2010可能背負4081億令吉的國債,而外債是2217億令吉,兩者是不一樣的債務,阿占不懂經濟,才誤會數據有錯誤。

“不過,我心情很好,我也知道阿占不熟悉經濟,所以我不怪他,不會和他計較。”

林祥才解釋,阿占拿的是財政預算案報告書,他的數據則來自經濟報告。

詢及為何兩分報告的數據有出入,他說,經濟報告每3個月會更新一次,數據無可避免出現不同。

外債僅佔總收入30.3%

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林祥才表示,截至今年9月,馬來西亞外債僅佔國家總收入(PNK)的30.3%,低於2009年的35.1%,由此反映出大馬中期及長期外債已減低。

他說,根據國際金融機構所定的20%償債比率標準,大馬只有6.5%,證明大馬償債能力良好。

依據財政部數據,馬來西亞中期及長期債務佔了大馬外債的64.5%,即1468億令吉,當中公共領域佔841億令吉,私人領域627億令吉。

林祥才週四在國會問答環節,回答行動黨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的提問時,指外來債務主要分為由聯邦政府、非金融領域公共事業、私人界承擔的長期及中期債務,以及由私人界和銀行業承擔的短期債務。

國債增至164億

他解釋,在公共領域方面,非金融領域公共事業佔677億令吉、短期債務是807億令吉,佔外債的35.5%;僅佔國家儲備金的26%,仍處於受控範圍內。

他說,當中87.5%的短期債務是銀行業所欠下。

他補充,聯邦政府的外債已從2006年的398億令吉,下降至2009年的138億令吉,由此可見大馬已逐步減少向國外舉債。

他表示,政府為了達成成為回教金融中心的目標,於今年5月共發出12億5000萬美元(約47億5000萬令吉)的回教債券,使大馬原來的國債提高至164億令吉。


你知道嗎?

國債:國家向投資者借錢

國債(又稱公債、中央債、政府債、金邊債券)即國家借的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外債:屬於外資一部份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定義,外債是任何特定時間內,一國居民對非居民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責任的負債,不包括直接投資和企業資本。

外債與外資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它作為外資的一部份,與直接投資又有本質的區別。直接投資是以利潤分配形式償還,併在合同有效期間雙方共擔經營風險,外債則由舉債國使用並按規定的期限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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