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8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指出,许多宗祠、社团、庙宇等非营利组织,对电子发票制度调整事宜有所疑虑,虽然官方未特别列明非营利组织,但只要该组织年收入不超过50万令吉,就可比照商家标准,豁免实施电子发票制度。
她今日出席槟州各姓氏宗祠联委会常年代表大会时说,她将积极争取在适当情况下,让非营利组织获得豁免执行电子发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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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与宗祠、社团、庙宇等非营利组织进行沟通与交流,并将他们对电子发票制度的疑虑与声音,一一向财政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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