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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 分摊保费涨幅事宜 财部将与保险公司洽商

(槟城10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说,有关要求受保人拨电保险公司,寻求分摊保费的涨幅是多此一举及太麻烦的问题,财政部将与保险公司接洽。

她也相信,国家银行再过几天会发出声明,到时可再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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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为槟城TLM美食展主持开幕后,受询时这么说。

她说,国家银行会在近期发出声明,受保人可在1月15日后拨电保险公司,以为涨价幅度进行调整,1年的涨幅是不可超过10%。

她也说,国家银行已在去年12月,针对保费上涨的课题公布3项措施,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分3年分摊保费涨幅,每年不得调涨超过10%。

“2024年因为保费宣布调涨而断保的受保者,可无条件恢复保险。60岁以上乐龄人士保费的调涨,必须暂缓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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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林慧英说明,分摊保费涨幅的措施是到2026年底,并非指其分摊期只到2026年。

她解释,分摊期从保费涨价那年算起,若今年调涨,则可在2025年、2026年、2027年分摊调涨涨幅,若保险公司明年才调涨保费,则可在2026年、2027年、2028年分摊调涨。

“这些都是短期缓解人民负担的措施,直到财政部、国家银行和卫生部拟定长期的应对计划。

她指出,财政部已经通知所有保险公司必须做出调整,若早前被调涨100%,也必须改成1年只调涨不超过10%。

林慧英早前宣布,保险公司必须在1月15日起,向受保人提供分摊保费涨价的措施。

“若你去年收到保险公司的起价通知,可以从1月15日起拨电保险公司寻求分摊涨价,他们就必须调整。”

不过,马来西亚保险消费者权益运动法律顾问吴健南说,此拨电联络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多此一举,变相为难和惩罚受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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