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15日訊)針對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要求有關單位,將用在打昔汝咯選區的140萬令吉修路撥款歸還一事,林哥斯華南上議員發文告為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護航”,指土團黨打昔汝咯區國會議員旺賽夫拋出其國席被當“繼子”的指控,是有意圖政治化修路撥款課題。
林哥斯華南發文告說,在第12大馬計划項目落實績效報告中,威北縣獲批准的45個處於前期實施階段項目,只有4個是位于峇眼國會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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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個項目總值7億1364万3900令吉,僅占威北縣45個前期實施階段項目批准總額41億5000万令吉的17.2%。所以實際上是誰被當‘繼子’對待?林冠英是否曾質疑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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