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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4日讯)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副主席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今日宣判,法庭裁定3人胜诉,茜蒂玛丝杜拉需要支付合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即向林吉祥支付30万令吉、林冠英支付25万令吉和郭素沁支付20万令吉。
她也被禁止再次发表相关言论,并需支付合共7万5000令吉的堂费(每人2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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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郭树顺宣读判词时指出,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甘马挽演讲时发表并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的言论,具诽谤性且缺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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