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UNDI18集會者被捕 促成修憲議員應反對

(吉隆坡3日訊)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聲稱,所有在2019年7月16日投票贊成修憲案,將法定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的國會議員,都應反對警方針對在國會外舉辦的和平集會的調查行動。

他發表文告,指該黨批評警方繼續調查在國會外舉辦的18歲投票和平集會,並為此傳召反對黨領袖,包括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楊巧雙、八打靈再也區國會議員瑪利亞陳、新邦令金區國會議員馬智禮及社運領袖拿督安美嘉。

Advertisement

他強調,年輕人對選舉委員會的宣布感失望,因國盟政府沒兌現在2021年7月落實18歲投票政策的承諾,而展延到2022年9月後才落實。

“如果在2022年9月前舉行大選,展延落實18歲投票將導致120萬名年齡介於18歲至20歲之間的年輕選民失去選舉權。”

林冠英提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是其中一名投票支持18歲投票修憲案的國會議員,但他的立場現在卻出現了U轉。

他說,對方不僅沒反對警方調查集會者,還維護展延落實18歲投票的決定,指年輕人不夠成熟到足以投票,顯然,哈迪阿旺是個不誠實的人。

ADVERTISEMENT

他也批評對方虛偽,因後者認為18歲的年齡還不夠成熟到足以投票,但伊黨卻接受13歲的少年註冊成為黨員,並可在黨會議里投票。

他直言,哈迪阿旺的立場U轉,顯示出他不僅是個極端主者,還是個自私和雙重標準的領袖,對年輕人成為伊斯蘭黨黨員寬容以待,卻不接受18歲投票。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