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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還在保持沉默? “魏家祥應說明飆車族刑罰”

(八打靈再也10日訊)行動黨主席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認為,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不應逃離或躲避飆車族刑罰問題,而應大膽地說明將對飆車族施以跟酒駕類似的嚴厲刑罰。

“魏家祥是否會就我要求對飆車族施以跟酒駕類似刑罰的建議繼續保持沉默?就跟他在內閣里時,對影響大馬人和其社群的重要國家課題保持沉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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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文告指出,據報道,交通部秘書長拿督依山依薩指政府將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對飆車族施以更嚴厲刑罰,其中將罰款數額從300令吉提高到最低5000令吉或最高1萬令吉。

林冠英說,他是在檳城上個月發生非法飆車導致5人死亡的嚴重車禍後,隨即質疑何以酒駕的刑罰是飆車刑罰的一倍。

“顯然,依山依薩此次加重刑罰的宣布是在回應我早前的提問。”

他指出,在他提出質疑後,魏家祥並不承認當中存在差別對待,而是批評他並大肆吹噓他們已修訂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對魯莽或危險駕駛造成的死亡加大處罰,罰款5萬令吉和/或監禁最低5年或最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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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魏家祥當時聲稱這涵蓋對飆車族施以更嚴厲懲罰,卻無法解釋為何對酒駕司機造成死亡的監禁判處,會比對飆車族的重一倍。

“唯恐魏家祥忘了,我要再次提醒,他曾在2020年修訂第44條文,對酒後或吸食藥物駕駛而造成死亡的人士處以更嚴厲刑罰。首次犯罪者將面臨罰款5萬至10萬令吉,以及監禁至少10年最高15年。”

林冠英認為,提高對飆車族的象徵性懲罰將無法對他們起到阻嚇作用,使他們停止對公眾安全構成危險,除非將刑罰提高至與酒駕一致。

“對於政府將懲罰那些允許18歲以下的孩子參與飆車的父母,這一點並無異議。不過,對於交通部計劃提高涉及非法飆車而被捕的摩多騎士的車險保費的提議,或許成效不大,因為許多飆車族並沒有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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