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輕蔑元首 拒開國會 可舉報

(吉隆坡8日訊)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認為,可就首相和內閣堅拒遵從國家元首御令召開國會一事,向警方報案。拒絕召開國會即背叛了民主,也是在輕蔑國家元首。

他發表文告說,首相署部長(國會及法律事務)拿督達基尤丁指,國會並沒停擺,而推遲召開國會是為了使政府能更有效對抗冠病疫情的說法是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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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質疑,當國會不允許運作,國會議員不能履行其職責並執行聯邦憲法賦予的立法權,何來國會未被停擺之說?

“來自反對黨的國會議員向來都支持對抗冠病疫情的法律,而能有效對抗疫情的不是緊急狀態,而是行動管制令。”

林冠英強調,事實上,緊急權力下通過的法令,其實可更有效由國會來通過,而將違反行動管制令者的最高罰款額從1000令吉調高至1萬令吉,違例公司則將面臨最高5萬令吉的罰款,是苛刻且不公的做法。

他重申,這只有部長才能承擔如此高的罰款額,普通人民則難以承擔。如果有者被控上庭,他/她將面臨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最高監禁7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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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言,當執法存在雙重標準,部長不會像普通人民那樣被控上庭時,正如種植及原產業部長凱魯丁的案件般,那是不公平的。

“達基尤丁提到,根據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條例第14(1)條文闡明,緊急狀態期間不會召開或解散國會,是不誠實的說法,他故意通過遺漏緊急狀態令的關鍵詞來誤導人民,即’國家元首認為適當日期’。”

林冠英聲稱,國家元首已表明,緊急狀態並沒禁止召開國會並可在首相勸告下,決定召開國會的適當日期,因此,首相並沒理由不及早敲定復會日期。

他促達基尤丁停止違抗國家元首和人民意願,並停止繼續欺騙和迴避人民。

他說,當來自現任政府和反對黨的國會議員大都支持國會復會時,達基尤丁卻以“近半國會議員屬高風險群”作為理由推託,這番辯解是在侮辱我們的智力,那議員接種疫苗有何用呢?

他表示,沒有一名國會議員是在國會裡被感染冠病,反之是在國會休會後受感染。

“所有發生確診病例的場所,如學校和商業機構,現在都已開放,只有國會繼續被關閉;我國沒理由停擺國會,這麼做只為了要確保現任政府和首相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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