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林冠英:沒理據指控 “銀行戶口錢在那裡”

(吉隆坡7日訊)檳州前首長兼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說,他不曾收取控狀中指的賄金,因此否認有罪,並會在法庭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他說,反貪會指控他索賄,是一個沒有理據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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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抨擊是一個政治性破壞其名譽的行動。

林冠英是在交保後於中午1時20分,在法庭外接受記者詢問時這樣表示。

他說,索賄的指控是毫無事實根據的,反而存有政治目的,以打擊他作為一名政治領袖及在野黨議員的名望與聲譽。

他透露,反貪會在調查過程中,不曾要求他出示個人銀行戶頭擁有百萬令吉款項,或戶頭中存有大筆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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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本身沒有貪污,他不曾收取控狀中指的賄金,他已經清楚向反貪會說明了。

他表示,眾所周知,檳城海底墜道工程是以公開招標型式頒發,合約並不是直接頒發,直到今天都未曾收到工程的有一分錢。

他說,今日控狀是站不住腳的,他將證明自己無辜,而證據將證明他並沒貪污。

“我不曾收取賄金,而反貪會也不曾這麼過問,所以我哪里有貪污,即便是銀行戶口里的現金或款項,在哪里啊。”

他對今天的指控,將辯到底以洗脫當局指控,同時,他也將繼續打貪及全力肅貪,繼續鬥爭下去,以塑造一個更乾淨、公正的馬來西亞。

他說,他絕不實踐任何貪污的行為,同時他交給法庭,以證明自己是無罪的。

他感謝到法庭現場的領袖和支持者,花時間和抽空來給予支持,只因他們相信我們的廉正,以及共同塑造一個更公正大馬的努力。

另外,其代表律師哥賓星說,控狀中沒有清楚列明涉及的數額,因此他們會等待控方提呈的文件,同時也會看看林冠英下周一在檳城被控的情況後,再詳細對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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