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12日讯)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说,将黄毓翔名字从威省市议员名单中删除的是槟州行动党主席沈志强。
他说,此事与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没有关系,因为曹观友只是按照沈志强所作出删除黄毓翔名字的决定当“橡皮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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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之前在演讲中提及首长的名字,是因为根据法律,只有首长才拥有委任或拒绝黄毓翔出任威省市政厅市议员的权力,而槟州行动党主席并无此权力。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只有由槟州首长领导的州政府行政权力机构才有权委任市议员。”
林冠英今日发表文告说,曹观友指控他在致词中谈及黄毓翔被槟州首长从威省市议员名单中“删除名字”可能引发公众对首长负面及不满的看法,此指控并不属实。
“黄毓翔告知我,他对首长并没有任何负面观感或不满情绪,因为他知道决定删除他名字的是代表槟州行动党州委的沈志强,而不是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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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说,他早前在演讲中也明确表明,峇眼国会联委会一致通过支持黄毓翔继续担任威省市议员,并已经将该立场以书面形式提呈给沈志强。
“我并没有写信给首席部长,因为此事与他并没有关系。”
“遗憾的是,沈志强拒绝了峇眼国会辖下所有行动党支部基层以及区内行动党人民代议士提名黄毓翔续任威省市议员的意见。因此,若认为是首长坚持要删除黄毓翔的名字是不准确、没有根据且具有误导性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