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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5日訊)針對阿逸布爹州議員林冠英在臉書發佈有關葛尼灣的內容,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今午發文告糾正林冠英帖文的錯誤。
首先,曹觀友在文告中指出,葛尼灣第一期工程並沒涉及所聲稱的2億4700萬令吉;2億4700萬令吉其實是葛尼灣第一期和第二期計劃的總工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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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曹觀友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政府僅為已完成的工程支付了5800萬令吉。
“只有在所有組成部分在2026年完成後,才會支付2億4700萬令吉。”
至於葛尼灣遊樂場設施損壞,曹觀友說,根據損責任期條款,承包商承擔2年責任。